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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f I should meet thee,
After long years,
How should I greet thee?
With silence and tears.多年后,如果我们相逢,我将以何来面汝,以沉默以眼泪。
拜伦的诗,亦舒很喜欢在小说里引用。
见了多年以前的一个师兄,当初同一个老板的。我读研时,他好像已经读博了,或者已经毕业了,只是还住在学校附近,经常跟我们混.....多年未见,说说彼此记得的从前的关于对方的一些细节。
他说,“有一年夏天的傍晚,我们正在阳台上吹风,看到你和两个男孩子从楼下走过,你难得很淑女的样子,披着长发、穿着长裙,走在他们中间,三个人有说有笑的......我们就说,哗,小师妹真漂亮啊。”
我呆呆的听着,我知道他说的是哪一次,也知道那两个男孩子是谁。
那是暑假快结束时,我刚从家里回到学校没两天,应该还没开学。米老排打电话说傍晚来学校找我,一起吃个晚饭。我高兴的说,好啊,我介绍我的男朋友给你认识。
然后我就打电话给W,让他待会也过来找我,我们一起吃饭。他略微抱怨晚上的时间又要被打乱了,我说,米老排是我很重要的朋友,认识一下吧。
我洗了头,头发还是湿的,就不扎起来,穿了一件新裙子,粉色的连衣长裙,淑女屋的,在家时妈妈带我去买的。她让我试这款裙子,试了白色,又试了粉色,说还是买粉色吧,粉色把你的皮肤衬得很好。她知道我那时候不喜欢穿这种衣服,看着我说,你现在正在最好的时候,秀色可餐就是说你这个年纪,你可不要辜负这样的好时光啊。
她还给我买了达芙妮的白色凉鞋搭配,有点高跟的,不是太高,那时候我穿不来太高的鞋子。
白色凉鞋,而脚穿进去的鞋面是很可爱的粉蓝色,我现在还记得。
跟米老排在宿舍楼下边聊天边等W,看到他走过来时,我微笑着看向他,而米老排则说,“啊,好一位帅哥。”你穿着蓝白T恤和白色长裤走来,映着你的笑容,空气里一下子充满了阳光海水的味道.....
干净清爽型帅哥控,理科天才控,多年来一直都是。
鞋子和衣服都早已湮灭在岁月里,青春的容颜已更改,而男孩子们去世的去世,分散的分散.....
那晚在NJ的中国小馆子吃饭,老板不知道为啥,反反复复播放一首中文老歌《有多少爱可以重来》。
似曾相识,而我终于记起,2001年暑假的某个下午,我和W坐在学校附近的保龄球馆吃冰——我们不是去打保龄球,而是那家球馆附卖的冰真的很好吃,环境也不错,坐在宽大的空调大厅里,一边吃冰,一边瞧着三三俩俩打球的人.....我们偶尔会这样消磨一下午。
偶尔而已,他惜时如金,走路都比别人快几分,绝不叫一日虚度,是舍不得花太多时间来陪女朋友不做什么只是坐着的。我是已经够自律的人,但比起他远远不如。这也是我爱他的原因之一,女人总是喜欢男人有股专注、向上和一往无前的劲。
那天下午,不知怎的,也是反复播放着这首《有多少爱可以重来》。最后,我都受不了了,把服务生叫来,问是不是可以换首歌.....
八年之后,再听这首歌,却发现当初的歌词简直字字都是我们的预言。
多年以来,我一直刻意去忘记他,我很少去想起他,想起也是淡淡而过。甚至在他要求见面时,没什么情绪的一再婉拒。我以为我早已波澜不惊。
我曾经觉得,自己好像从来没被动的失恋过,从来都是我离开曾经的恋人,那是因为我忘记了W。唯有他,是主动离开我的,我却自动过滤了关于他的记忆。我以为我已经平静,而发现有些隐痛一直在心里而已,居然让我在七年后还是会哭出来。
如果相逢,沉默和眼泪都是可以的,但是七年后,再对我说,才对我说,你一直爱着我,其实对我很残忍啊......
我愣了半天,问,为何早不说。他说,我这些年一直联系你啊,可你对我都很冷淡啊,要见你不给见,给你写信你回复得客客气气.....
那就不用再说了,永远不要再说了......
如果可以一直在一起,请你永远也不要离开我。如果你非走不可,请你一定要和我说再见。如果你真的离开,请从此不要再回来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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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发现忘记和自动过滤的那刻,我明白。